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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培訓販管前線善用酌情權

时间:2017-06-20

  香港新聞網6月20日電 香港《星島日報》20日發表題為“培訓販管前線善用酌情權”的文章,全文如下:

  以執拾紙皮為生的七十五歲朱婆婆,因為有外傭以一元向她買幾塊紙皮,而被小販管理隊票控無牌販賣。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日宣布,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撤銷檢控。當局及時拆除了一個民怨炸彈,還需要做好後續工作,就是培訓前線販管人員如何“情理兼備”地執法。

  食物及環境衞生署轄下販管隊執法,以往亦引發過一些風波,例如六年前在天后擺賣的“雞蛋仔阿伯”,遭食環署十天三控,就激起社會強烈反應;不過,由於他擺檔非法販賣熟食證據確鑿,最後向法庭認罪,被判罰七百八十元。事件鬧大了,當局一查之下,還揭發他邊領綜援邊擺檔“秘撈”,控告他欺騙社會福利署。

  小販問題可爆政治炸彈

  至於和朱婆婆一樣獲撤銷檢控的,則有十三年前在中區擺檔的“白蘭花阿伯”,這位當年七十九歲的伯伯與病妻靠傷殘津貼和生果金過活,拒領綜援,他被控後得到立法會議員幫助和市民支持,警方最後根據律政司指示,決定撤銷檢控。

  今次朱婆婆亦得到區議員幫助及市民支持,區議員原準備在婆婆明天上法庭時,為她向法官求情,現在當局根據律政司指示撤控,皆大歡喜。

  無論“民情洶湧”在今次撤控過程中扮演過甚麼角色,單是以案論案,朱婆婆一元賣紙皮,檢控她確是小題大做,浪費執法和司法人力物力,何況婆婆並非擺檔叫賣,而是外傭主動提出買紙皮,相信是方便自己墊地而坐,販管隊員的表現,顯得過分熱心。

  執法要“打老虎”同時“打蒼蠅”,不能因為同情小販際遇就“睜一眼閉一眼”,但是也要考慮實際情況,例如在本港經濟不景期間,當局就曾經指引對無牌小販寬鬆一點。如果執法擾民過甚,變成大眾眼中的“苛政”,僵硬的處理只會觸發政治炸彈。

  清晰指引輔以基本判斷

  近年已有本土派政客利用小販借題發揮,甚至旺角暴動都是虛構當局對付熟食小販為藉口,還美其名為“魚蛋革命”。對於這些複雜政治因素和後果,前線販管人員未必清楚了解,但是他們應該至少掌握到人情法理的分寸。

  在“雞蛋仔阿伯”事件後,高永文的前任周一嶽曾向立法會表示,如果販賣活動不在熙來攘往的地方進行,又不是賣熟食,販管人員會“先警告,後執法”,對於年邁或殘障的小販,會視乎現場情況合理行使權力。

  由此可見,當局是容許販管人員對老弱傷殘小販可行使酌情權,至於具體界線如何,怎樣避免酌情權成為貪污漏洞,管理層應該對前線員工作出清晰指引,不過前線員工亦應該運用基本的判斷能力,避免再三出現令公眾嘩然的拘控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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