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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條何時立法 梁愛詩:要審時度勢

时间:2017-07-04

  香港新聞網7月4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香港時指出,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這並不是說今屆政府必須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成立法,但特區政府確有責任落實基本法列出有關條文,至於何時立法則要由政府審時度勢,視乎社會氣氛及情緒才決定如何推出。

  梁愛詩昨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由香港回歸祖國開始,特區政府便已經有責任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

  她並指,香港現時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有點過時,故特區政府有領導責任,要令市民明白就二十三條立法,不是要箝制港人自由權利,而是有公民責任,“我們在這方面的法律,毫無疑問是有點過時,或是在普通法下沒特別、清晰的規定,因此大家不要覺得這個立法是洪水猛獸,或是會剝削了我們的自由。”

  她認同特首林鄭月娥所指,希望在任期內創造立法條件,但如果社會氣氛不適合處理,提出只會引發爭拗,“我想政府無論推出任何法律或政策的時候,都要看當時的情況,第一是哪一項較急,要分緩急先後處理,第二是推出來是希望成功,所以要審時度勢,社會的氣氛,或是大家的情緒是否適合,再推出這個法律。”

  被問及反“港獨”等問題,梁愛詩強調,要明白“作為中國公民,對國家有什麼責任,對香港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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