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6日電 七人車機件故障,外籍車主索性棄置路邊不理,卻萬料不到過去兩個月,狂收十七張違泊“牛肉幹”,涉款五千四百四十元,相信打破近年車輛違泊紀錄,工程師車主昨現身承認疏忽兼懶惰所致,座駕其後被拖往劏車場處理,網民則譏諷平過泊停車場。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壞車棄路邊,兩月接十七張告票。現場西營盤桂香街一條單程路,近兩個月,一號薈臻門外路邊泊有一輛七人車,擋風玻璃行車證於今年四月二十四日到期,車身滿布灰塵,估計長時間沒有開行。
街坊透露,紐西蘭籍車主Chris住附近,二月份仍見該車出入,但行車證到期後,七人車便一直停泊上址,水潑夾著厚厚一叠違例泊車及行車證過期的告票,共有十七張,以每張三百二十元計算,合共五千四百四十元,告票發出日期為五月十五日至本月二日,有網民譏諷平過泊停車場。
昨上午十時許,警員召拖車准備拖走七人車,Chris聞訊趕至,稱因座駕故障故棄置街頭,警員指他要繳付一千三百元拖車費,Chris不欲再花費,欲將七人車送給拖車司機但遭拒絕,他最終隨拖車到石崗劏車場劏車,警員亦告誡他須如期繳交告票,否則會被通緝。
Chris透露,三年前來港在船務公司任工程師,該車有保險但沒交牌費,原因是遺失銀包連駕駛執照亦失去。對於座駕被狂抄十七張告票,他大方稱:“just a car(只是一架車 ),唔驚抄牌,公司畀錢”,又承認事件因疏忽兼懶惰所致。
據一名資深警官稱,警方對同一輛車發出的牛肉幹沒有上限,但該車如屬阻礙交通,違泊數小時便會拖走;如不阻礙連續違泊一至兩天,便會聯絡車主了解,并要求駛走車輛,除非有特別原因始容許繼續停泊,但仍按法例發出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