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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報案性感女 警長調職面臨處分

时间:2017-08-03

  香港新聞網8月3日電 尖沙嘴警署揭發警員偷拍性感女報案人引發風波,涉事警長證實隸屬巡邏小隊,據報當時“剛巧”身處報案室遇上女事主,疑用手機偷拍其照片闖禍,須暫停外勤職務及接受內部調查,將面對紀律處分;而女事主當日是因信用卡交易問題到警署求助。有立法會議員指事件損害警隊形象,警方強調重視人員操守,定必嚴正處理。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警長涉嫌在警署偷拍及發放性感女報案人相片,警隊高層震怒,下令徹查。消息稱,懷疑涉及偷拍行為的警長,隸屬尖沙嘴警署巡邏小隊,平日負責外勤巡邏,前日事發時并非駐守該警署報案室,惟照拍攝角度顯示,他當時“剛巧”身處報案室櫃台內,至於是否因工作需要,抑或與工作無關,仍有待進一步調查。據悉,有份轉傳照片的警員亦須接受問話。

  被偷拍女子據報是內地游客,前日因信用卡交易問題卷入爭拗,遂前往尖沙嘴分區警署報案室求助,經警員提供意見後,已自行向銀行交涉,惟她逗留報案室期間,在毫不知情下被人拍攝其身穿黑色低胸連身裙的照片,連替其登記資料當值警員背部亦入鏡,事後有人將照片發放,瞬間在WhatsApp群組及網上瘋傳,令事件曝光。

  涉事警長已暫停外勤職務,調往內勤工作,接受內部調查。警方發言人稱,警方正調查事件,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若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正處理。立法會保案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議員稱,今次事件損害警隊形象及市民對警方信心,相信警方會對涉事者進行紀律處分。

  據資深警官表示,警署報案室通常貼有“不准拍攝”告示,今次事發報案室亦有同樣告示,列明不可使用相機及手機等器材拍攝,惟規限對象無列明是否包括當值警務人員;而警察內部守則容許當值警員帶私人手機,但不可妨礙執行職務,使用方式及目的不可損害警隊形象,并須設為靜音或震機,以及采用隱藏方式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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