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12日電 香港《文匯報》12日發表題為“公共資源應珍惜 詐騙綜援勿姑息”的文章,全文如下:
一名64歲婦女隱瞞財產,在7年間合共騙取逾33萬元綜援,之後被證實其戶口擁有超過百萬元,她昨日於區院承認一項欺詐罪,等候判刑。綜援是保障貧困人士基本生活的最後安全網,一分一毫都來自納稅人公帑,任何濫用、詐騙的做法都不應被容忍。尤其是本港面對“高齡海嘯”,申領長者綜援的個案勢必會上升,當局需要進一步完善及加強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機制,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
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能夠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綜援的審批機制嚴謹,對申請人的入息和資產限額都有明確限制,其中單身長者的資產限額只有47,000元,案中的黃女士在申請時虛報自己只有3,000元現金及1萬多元儲蓄,更在其後幾年與社署的12次定期會面中,繼續隱瞞和虛報。直到2013年9月中才偶然“自爆”有隱瞞戶口,之後承認隱瞞了7份保單和10個銀行賬戶。
以案中被告的資產,如果參加按證公司的“終身年金計劃”,100萬保費一個月大約有5,800元,本身已遠多於單身健全長者的綜援標準金額3,435元,自身有經濟能力卻隱瞞財務情況去申領綜援,不僅是貪得無厭,更是違法行為。辯方所列舉的“憂慮通脹”等理由明顯不成立,否則人人都可以這樣做。安全網的本意,是確保“彈盡糧絕”的市民有基本的生活,而不是讓大家存私己錢不花卻去向政府伸手。濫用、詐騙綜援的做法等於搶掠社會公共資源,絕不能容忍。
根據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早前發表題為《社會保障數字》的網誌,截至今年6月底,逾23萬個綜援個案中,有61.4%是年老個案,11.4%是單親個案,17.5%是殘疾或健康欠佳個案,只有7.9%是失業或低收入個案,顯示年輕力壯申請綜援的人並不多。不過,正如羅致光以“高齡海嘯”來形容本港的老齡化問題,政府估算目前高齡長者約為17萬人,預料到2041年將急增至51萬人。可以預見,佔綜援個案超過6成的年老個案,在未來亦會急速增長,政府也必須及早預備相應資源,不能掉以輕心。
政府資源來自納稅人公帑,一分一毫都應該倍加珍惜,否則不僅會造成沉重的財政負擔,亦有違基本的社會公平原則。現時要揭發詐騙綜援,主要靠市民舉報或當局的調查機制。數字反映,2016-2017年度社署收到2,592宗市民舉報,較上一年度的2,745宗有所減少,而定罪判刑的個案亦由221宗減少到171宗。但隨人口老化和當局取消長者綜援要簽“衰仔紙”的做法,不排除個別長者轉移資產申請綜援的個案會增多,政府部門實有必要完善相關的調查機制,打擊濫用綜援。尤其是在互聯網大數據時代,應該主動採用更先進的數據分析技術去核實申請人的資格,改變過去依賴舉報的做法。
至於有批評指打擊濫用綜援會導致所有領取綜援的人被標籤化,這種說法其實站不住腳。警察上街捉賊,不代表街上的都是賊;打擊醉駕亦不代表標籤駕駛者都是酒鬼。恰恰相反,只有認真解決濫用、詐騙綜援的問題,讓綜援開支真正用在有需要的市民身上,才能夠改善綜援領取者的形象,不會被人誤會是騙取公共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