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15日電 香港《經濟日報》15日發表題為“劏房成必要之惡 須解安全隱患”的文章,全文如下:
土地有價,不同類型單位紛現改成劏房現象,葵涌工廈奪命大火則再暴露劏房的安全隱患。各式劏房有實際需求而難取締,惟莫待慘劇發生才處理,政府應盡早規範先解決安全問題。
劏房愈劏愈誇 豪宅也現劏房
本港寸土尺金,樓價和租金不斷飈升,已跟大部分市民的負擔能力脫節,基層人士惟有租住劏房,加上一些有志創業人士負擔不起高昂租金,也租用空置工廈作工作室,以至在商場租用超細舖位,令各式劏房的需求非常殷切。而劏房愈劏愈極端,不止舊區、唐樓、工廈有劏房,連南區豪宅也出現劏房,大業主將一梯兩伙,劏成一梯35伙。
今次發生奪命大火的工廈工作室,是由原先一個單位違規劏成17個獨立房間,部分更疑用作住宅用途,而所有房間都不符耐火及逃生安全標準,再凸顯劏房安全問題,尤其工廈劏房。
屋宇署表明在蒐證後,會對涉案違例業主作出檢控。為打擊工廈劏房問題,發展局和屋宇署早前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對出租工廈作住宅列為刑事罪行,草案將於年底前提交立法會。
港府的做法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去年牛頭角迷你倉大火後,當局巡查全港885間迷你倉,有86%存在安全隱患,營運者即使面對檢控和釘契也不肯糾正,只有5%遵辦改善。即使迷你倉安全問題解決,但其他形式問題包括劏房滋生,迫使政府追拆其他潛藏都市“炸彈”。
制定全面政策 先保安全防火
至於將出租工廈劏房刑事化是不切實際,因全港有逾8.6萬劏房,住了20萬人,當中並未計算在工廈劏房居住的1萬人。一旦當局強行取締工廈劏房,如何安置這1萬人,是極頭痛問題。
政府未能興建更多公屋讓劏房戶基層上樓前,劏房恐屬必要之惡,政府既知劏房問題所在,若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未汲取血的教訓,讓慘劇周而復始。港府須制定針對劏房的全面政策,即要有效巡查,亦要在未能徹底解決問題前,先解決劏房的潛在安全隱患,包括強制業主加建消防設施,如灑水系統、滅火筒和改善走火通道。這與運房局局長陳帆提出符合安全和衞生標準的社企劏房同出一轍。
此外,業主在改裝、出租劏房上更應有良心,必須合乎安全標準,不要為圖利而罔顧人命,否則既可能身陷囹圄,更將終身背負人命責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