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15日電 香港《星島日報》15日發表題為“取締工廈劏房 須多藥齊落”的文章,全文如下:
舊式工廠大廈劏房火災奪三命,工廈劏房已經成為更廉租及更危險的地方。當局治標式取締效用有限,而“良心業主”提供廉租單位又杯水車薪,治本之道仍然是多建公屋,還要有就業和交通政策配套。
今次工廠劏房奪命火,再度凸顯了工廈劏房的危險性,早前淘大工業邨迷你倉奪命火,亦險蔓延至樓上劏房單位。無論是住宅還是工業樓宇劏房和天台屋,大部分都是非法改裝或僭建,有種種安全及環境問題,並非宜居之地。
現時取締非法劏房阻嚇力不足,罰款遠不及鋌而走險可牟取的暴利。不過,就算當局大力取締,業主俯首聽從,過去的幾宗取締經驗卻顯示,業主要中止租約,租客卻叫苦連天,為棲身問題煩惱。
為求市區謀生 愈住愈險
違規劏房是先有需求才有供應,大部分租客都是應付不起高昂租金、又未能輪候到公屋單位的基層市民。他們雲集市區,原因是這裏容易找到工作,現在連普通住宅大廈的劏房租金都不斷上漲,導致一些經濟條件較差的人,退而屈居在環境惡劣卻租金較低廉的工廈劏房。
當局如果厲行取締工廈劏房,導致這些人紛紛遭業主逼遷,他們只會繼續在市區另租劏房居住,原因是新界工作機會不及市區,而由新界出市區工作交通費又貴。最理想當然是安排他們“上樓”入住公屋,卻又形成插隊問題,不但對其他輪候公屋者不公平,而且反而會吸引更多人透過租住劏房,以求優先獲編配公屋單位。
本港在半世紀前解決寮屋問題,亦面對同樣矛盾。當年寮屋的居住環境比劏房還差,政府清拆寮屋,為免有人透過入住寮屋而“打尖上樓”,進行了全港寮屋住戶登記,其後入住者都不獲優先安置,最多只能夠入住安置區或臨時房屋區的鋅鐵平房,環境比寮屋好一點,再輪候公屋。
安置劏房戶 須就業配套
當局當年又大力發展新市鎮,在新市鎮有大量工廠提供不遜於市區工廠的就業機會和待遇,再配以醫療、教育和種種社區設施,自給自足,吸引這些人樂意遷入新市鎮居住。
今天劏房問題較為棘手,主因是輪候公屋時間,已經重上四點七年的歷史高位,而市區根本沒有土地去大增公屋和臨時房屋,政府在新界拓展土地興建公屋亦遇上很多障礙。有地產界意見認為,政府與發展商磋商農地改住宅的補價時,可以取折衷之道,規定發展商要撥出部分土地興建公屋。這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不過,要吸引基層劏房戶搬進新界公屋,還要在新界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由於工業早已北移,政府必須以新思維創造就業,另一途徑是降低新界來往市區工作的交通費成本。
只有透過全面配套,才能夠增加新界公屋,以及加強新界公屋面對市區劏房的“競爭力”,否則基層源源湧入市區生活,市區劏房永遠有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