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31日電 香港《商報》31日發表題為“香港市場監管須與時俱進”的文章,全文如下: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出席金融領導委員會會議後披露,會上有討論港交所早前的上市平台架構諮詢,就同股不同權交換了意見,惟暫時不能公布細節。早前,港交所為設立創新板的框架展開諮詢,當中爭議最大的,莫過於是否要打破傳統,為同股不同權企業來港上市開綠燈,支持與反對各有理據,使問題更加棘手。
固然,香港的上市制度健全,資訊透明度高,監管體系嚴密,現時奉行同股同權制度,能夠最大程度保護投資者,但市場監管與保障投資者利益之間不應對立起來,以至於堅持原則有餘,與時俱進的靈活性不足,導致忽視市場的大趨勢,窒礙市場發展。面對創新科技企業活力超越舊經濟產業的大趨勢,香港市場監管其實大有必要因時制宜,配合資本市場作出變革,嘗試從不同角度探討雙贏的辦法,令“股”和“權”的地位可以隨環境而變化,此為保持競爭優勢,強化香港作為亞太地區上市集資中心地位的不二法門。
事實上,是否要在本港落實同股不同權的爭議一直不斷,在2014年阿里巴巴未能符合香港同股同權的上市原則,棄港而選擇到美國上市後,相關討論一度達到頂峰,最終證監會2015年以“基於公眾利益”而發表聲明,明確否決了港交所同股不同權建議,令討論暫告一段落;但仍餘波震蕩,一部分人歡欣鼓舞,認為香港捍衛了規則而取得勝利,也有人唏噓不已,除了痛心失落了一筆大生意外,更憂心可能讓其他科創企業望港卻步。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時至今日,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後,股價不斷上揚,每日巨額交投,香港股民卻“看得到吃不到”,只能徒歎走寶;而新加坡方面,今年7月亦發聲明,准許同股不同權公司第二上市,僅限於在富時、MSCI等指數公司定義為“已發展國家”作第一上市者。至少說明,教條式地擁抱同股同權,對投資者、對社會都未必有利,甚至可能阻礙資本市場的集資功能和長期發展,同股不同權在香港不是沒有重新審視的空間。有聲音指,估值可能達到750億美元的螞蟻金服可能明年上市,是促使當局以開放態度鼓勵同股不同權的原因,其實這是狹隘了;引入同股不同權的意旨,絕不是為了放行特定的某一家企業來港上市,而是為了打造能夠吸引成功科創企業來港上市集資的生態環境,以迎合日新月異的科技發展和企業變革形勢,這將決定香港金融中心未來有多大的競爭力,豈是一單生意可比!
港交所資料顯示,過去10年,來自新經濟行業的上市公司僅佔香港市場總市值的3%。與此同時,是環球新經濟時代來臨,資訊科技與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新興科創企業猶如會下金蛋的雞,在股市縱橫四海。現時的問題,是面對市場的變化,監管者不能求省事,以所謂的保護投資者利益為藉口,故步自封,不思進取,而是需要思變求變,做好研究和準備,加速建立一個更加完善的監管制度,在保護投資者權益與適應新經濟發展之間做到平衡,以某種可行方式接納同股不同權,這也關系到香港市場的前途和命運。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