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香港新闻

法律界:“DQ四人組”上訴成功機會微

时间:2017-09-04

  香港新聞網9月2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終審法院上周五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終極上訴申請,昨日頒布裁決理由,重點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作出的解釋有清晰的範圍和效力,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明顯隱含要以客觀上莊重的態度來宣誓等。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和政界人士表示,若同樣喪失議員資格的“DQ四人組”,即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提出上訴,終審法院的裁決同樣適用,其成功機會微乎其微。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終院今次的裁決適用於“DQ四人組”的案件,若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或姚松炎用類似的理據上訴,將難以取得上訴許可,除非他們可推翻原審法院就事實的裁定。

  他續指,“DQ四人組”與梁游案件的不同,梁游接受了自己沒有完成宣誓的事實,四人是完成了宣誓,但原訟庭法官裁定四人是不真誠地宣誓,這屬於事實的裁斷。他認為,四人要推翻原審的事實裁決有一定難度,尤其上訴庭一般較少幹預原審官就事實的裁定。

  立法會議員、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表示,終院逐一反駁梁游的上訴理據,重申法庭是有角色去判斷議員宣誓的有效性,包括是否莊重。他認為,梁游喪失議員資格完全是咎由自取。

  何君堯指出,終院的判詞對往後法庭審理同類案件,有一個很重要的參考作用,相信“DQ四人組”若有人上訴,“成功的難度會很高”。他表示,法律援助署在審批該等人士的法援申請時“要把好關”,除了考慮他們有無財政能力時,亦要看他們的理據是否足够,以防公帑被浪費。

  經民聯成員、執業大律師丁煌說,終審法院確認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解釋的權威性,他覺得“DQ四人組”上訴成功的機會是零,因為他們宣誓時的行為與梁游“同出一轍”,都是屬於拒絕和忽略宣誓,加上終審法庭亦就宣誓問題作出了判決,他們要推翻相關法理根本是無可能,形容“DQ四人組”若有人堅持上訴無疑是“死雞撑飯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表示,宣誓怎樣才算莊重和合法,不但香港社會已有共識,本港法例都有清楚定義,每個人都需要遵守法律,法庭亦依法辦事,“不是說你以前偷東西沒有被人捉到,現在被捉到之後就不判你有罪。”他指出,既然法庭已清楚解釋何謂“有效宣誓”,相信同樣在宣誓時不莊重的梁國雄等人即使提出上訴,成功機會都不會大。

  宣誓不莊重 蓄意不守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表示,終審法院就梁游案所作的裁決,會對日後可能出現的同類型案件有約束力,作為判決時考慮的案例。他認為,梁國雄當初不按誓詞宣誓,宣誓行為不莊重,是蓄意不遵守相關法例,性質與梁游案一樣,認為即使梁國雄提出上訴,法庭都不應批准上訴許可。

  • 上一篇:唐家成:股票實名制乃國際趨勢
  • 下一篇:周松崗:市場支持吸新經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