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2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港交所(0388)就設立“創新板”架構諮詢於上月中結束,署理財政司司長劉怡翔昨出席研討會時表示,聞說諮詢收到幾百份意見,當局需時分析,政府對同股不同權持開放態度。港交所主席周松崗則指出,有關創新板的諮詢結果仍在分析中,其中較多市場人士認同本港需要吸引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讓投資者有更多選擇。他認為,在討論雙重股權架構時,可考慮需否引入其他先決條件。
同股不同權 政府持開放態度
廉署昨日舉行上市公司商業道德會議,署理財政司司長劉怡翔在會後表示,聞說港交所就設立創新板及創業板改革諮詢收到幾百份意見,當局需時分析,期望平衡各持份者權益,現時未有公佈諮詢結果的時間表,強調政府對此持開放態度。他指,2014/15時港交所亦曾進行過同類的諮詢,但當時未有一個比較接近的共識。因為同股不同權是重要課題,需要詳細分析,除了要考慮如何保障投資者利益,也要定義新經濟及創辦人字詞。
劉怡翔:期望平衡各方權益
他指出,由於越來越多新經濟公司出現,特別是在美國可以看到比較多以“同股不同權”上市,香港、新加坡、倫敦等等都在研究這個問題。英國剛剛在5月做完諮詢,新加坡在2月做過諮詢,但他們現仍未把結果拿出來。而今次港交所諮詢涉及的課題很複雜,市場的關注主要在架構的改變方面,包括應否在主板進行改革、應否設立“創新主板”及“創新初板”,以及創業板轉主板的條件等,同時還有包括應否容許雙重股權架構公司來港,應否容許雙重股權公司在港作第二上市,考慮投票權可否轉讓,以及設立“日落條款”條件及新經濟公司定議等問題。
設創新板諮詢結果仍在分析
周松崗表示,相關諮詢結果仍在分析當中,其中較多市場人士認同的是,市場認為香港需要吸引新經濟公司,讓那些擁有知識產權、新科技的公司來港上市,讓投資者有更多不同選擇。設立“創新板”過程中,無可避免要討論“同股不同權”議題。他以Google、facebook、阿里巴巴為例,指出這些企業都屬同股不同權結構,其成因市場自然演變的結果,並非強加的需求。這些公司的價值主要是創辦人的意念和其行業知識。加上公司在發展階段,不少創辦人為籌集資金,賣掉手上持有的大部分股份,但他們仍想帶領公司。投資者亦希望創辦人可繼續帶領公司。
可增設先決條件 保障投資者
周松崗認為,討論“同股不同權”時,可考慮需否引入其他先決條件,以給予投資者一定的保障,例如:哪些人可以有同股不同權、若他們想轉讓股份或離開公司,將會如何處理、加強對公司的披露及管治標準等等,相信這些研究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