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任職27年的海關督察,於去年9月4日因妻女在天水圍一籃球場打羽毛球時遭男子欺負,怒氣沖沖以粗言穢語辱罵及毆打兩名男子,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裁判官判刑時指,雖可判被告入獄,但考慮其背景良好,相信案件已對其職業構成影響,遂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鄧軒臣(53歲)曾因投資失利而負債600萬元,並因經濟及婚姻問題與妻子起爭執,更發生家暴事件,終需社署輔導才有所改善。裁判官指,被告案發後與感化官會面期間,承認曾以右手襲擊事主;感化官雖覺鄧悔意有限,但仍認為他有反思其言行,故輕判其社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