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11日電 據中新社報道,“一帶一路”高峰論壇11日在香港舉行,數位海內外法律專家在“香港作為解決基建爭議的平台”專題分組論壇上一致認為,香港有條件成為“一帶一路”倡議中基建紛爭的解決平台。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基礎設施建設在“一帶一路”倡議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設施聯通可以把亞洲各個地區以及歐亞和非洲等都聯通起來,改善各國經濟聯繫。根據亞洲開發銀行估計,從2016年到2030年,亞洲基建投資需求將超過26萬億美元,規模十分龐大。
他指,“一帶一路”共涵蓋60多個司法管轄區,涉及不同法律文化及傳統,因此需要加強法律風險方面的管理,包括良好的解決平台及專業人才,公平和經濟地解決紛爭。袁國強表示,香港是重要的國際仲裁中心,有良好的商業仲裁服務,從80年代開始,仲裁已經在建造業界被使用,因此存在一批有經驗的人才處理基建方面的爭議。
袁國強續指,香港所作的仲裁裁決獲得世界各國認可,可在《紐約公約》超過150個司法管轄區執行。他希望與其他司法區共同合作,探索如何進一步加強及改善爭議解決機制,從而支援“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
文萊仲裁協會主席Colin Ong同樣認為,基建方面的紛爭是複雜的,多層次的,因此要設立一個永久解決紛爭的中心,而這個中心應該是所有紛爭各方都同意去的,以及其司法制度應是全球最佳之一,“香港就擁有這樣的條件”。Colin希望,盡早設立一個解決紛爭的框架,盡量減少紛爭。
此外,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主席鄭若驊指出,香港已經做出努力。她指,在“一帶一路”中,香港不僅是“超級聯繫人”,也是“促進人”,香港已採取一些措施支持“一帶一路”的發展,包括成立電子爭議解決平台。她說,香港是非常健全的數據中心,還有隱私專員,讓有關數據可以受到很好的保護。1996年,香港就成立了個人資料隱私專員公署,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個人資料隱私的恰當應用。(記者 殷田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