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9月13日電 香港《商報》13日發表題為“言論自由不能逾越法律道德界線”的文章,全文如下:
大學校園接連出現極具爭議的大字報,先是有人懸挂“香港獨立”橫額,后又有人向喪親者傷口撒鹽,特首林鄭月娥昨再度回應傳媒追問,強調這不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我們是否尊重“一國兩制”,是否愛護香港,令到香港市民的生活既穩定亦繁榮的憲制問題;而另一個則是“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的問題。她指出,并不存在箝制學生言論自由、或干預大學學術自主或院校自主,所以不需要混淆視聽。雖張貼此等標語者,并不代表所有大學生或青年人,不過,鑒於部分傳媒、政客以及網上討論區頻發歪理護短,社會各界實有責任進一步明辨是非,譴責違法和不道德言行,以正視聽,毋讓不良風氣繼續蔓延擴散。
鼓吹“港獨”,顯然已超越了言論自由的界線,明顯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原則。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不單是歷史事實,也是法律規定。簡單打個比喻,就可凸顯問題所在:眾所周知,殺人是犯法的,那麼公然提出“我要殺人”,又是否言論自由所容許呢?提倡“港獨”的情况同出一轍。當然,對於殺人這個議題,里面許多內容都是可以討論的;但這卻不等於說,鼓吹殺人并無任何問題。而事實上,環顧世界,不論鼓吹納粹抑或是反猶太的言論,同樣都被法律禁止,充分證明言論自由不是無限和絕對,背后都有規矩須要遵守。以為高舉言論自由的旗幟,就能夠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顯然是一個錯誤主張。
至於以涼薄和侮辱的字句冒犯逝者及其家屬,相信三歲小兒也知道,這無疑超越了基本的道德界線,絕對是不為社會所允許的卑劣言行。誠然,道德份屬一門倫理哲學命題,箇中涉及不少深奧學問,例如“歸西”一詞在佛教便有另番意義。不過,“恭喜”某人“歸西”的說法,從語境上看毫無疑問是嘲弄他人不幸,明顯地并非什麼學術討論而是極低層次的“辱人辱己”行徑。好像有人將新亞書院院長黃乃正的名字改為“黃乃共”,即使事后辯稱這乃出於“手誤”,但如斯“小學鸡”的做法與辯駁,難道真箇能夠“自欺欺人”嗎?小至校園、大至全社會,都好應該發揚人性的光輝,斷不應坐視道德衰敗以至淪亡吧?的確,無視道德的言論自由,只怕衍生可悲災難。以上道理皆顯淺不過,理應是所有人的基本常識。為何今時今日之香港,竟然有人背祖忘宗,以至背弃良心?其實,都是泛政治化所惹的禍!不必諱言,在此政治攻訐、敵我分明的政治氣候里,彷彿政治成為了最凌駕的價值觀,其餘所有都淪變等而下之。為了達到一己一私的政治目的,既滋生了“違法達義”的謬論,現在還不惜打破“尊重逝者”及“禍不及妻兒”等道德規範,不問是非、只問立場甚而歪理滿天的問題日益嚴重。凡此種種,誠不能夠以“言論自由”作為擋箭牌,更不應該因此污衊了“言論自由”的根本精神。縱使退一步言,香港尚不至於踏入禮崩樂壞的境地,惟如何加強相關“智”(是非之心)、“仁”(惻隱之心)等道德教育工作,由學校到輿論,以至全社會都有不可回避的責任。
香港商报评论员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