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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譴責"時光共享" 涉不良手法促銷會籍

时间:2017-09-21

  香港新聞網9月2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消委會公開點名譴責,聲稱代理銷售“時光共享”會籍的推廣公司Great Time Universal(HK),以誤導及威嚇等高壓手法促銷韓國度假俱樂部會籍,涉不良銷售手法。投訴人的每月會籍供款由最平一百至五百元,至最多近五千元,有人需供款年期竟長達十七年,有人“簽完又簽”最高需支付共十八萬五千元會籍費。消委會已將其中十宗個案轉介海關跟進調查該公司有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指,該推廣公司代表一間韓國度假俱樂部銷售“時光共享”會籍,如成為會員供滿會籍,聲稱每年可擁計畫內的海外度假村或酒店房間約一個星期的享用權。

  該公司先以電話問卷形式聯絡市民,邀請他們到公司領取免費禮品如五天度假村旅遊優惠券。有投訴人上門,即獲異性職員招待,帶他進入正播放強勁音樂的房間,其他職員接力以高壓式手法,輪流游說投訴人簽下會籍合約,期間職員更指令投訴人關閉手機,又藉詞登記換取禮物,要求交出身分證及信用卡。在二至五小時“疲勞轟炸”後,已屆夜深,投訴人疲累不已,逼於無奈簽署合約,才獲准離開。

  其一投訴個案,投訴人被高壓手段推銷第一個八萬元會籍合約,繳付按金三萬三千元後,月供近五千元,十個月內完成。當投訴人滿心歡喜可以行使享用權時,被該公司職員以會籍超買為由,游說加碼簽下“升級”十萬元的會籍,供款期二十五個月,月供約四千元,完成第二個會籍供款後,方可確保享每年有一星期度假屋享用權。投訴人前後需支付十八萬五千元會籍費,終醒覺“簽完又簽”有問題,向消委會投訴該公司涉不良推銷手法。

  另一投訴人亦簽下近十萬元會籍合約,按金收一千元,由於投訴人聲稱經濟有困難,獲准將供款年期攤分至長達十七年,頭兩年月供一百元,其後每月供五百元,預計二〇三五年才完成供款。投訴人會籍到二〇三九年屆滿,按合約細則規定會員需在入住日期前兩年預訂房間,變相只能行使兩次享用權。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中招”者大多年紀較小,性格膽小怕事,為免麻煩想盡快脫身才簽約。而且,有關公司“平有平做,貴有貴做”,會因應受害人經濟能力,度身訂造不同合約。

  不過,供滿會籍不代表一定有度假屋享用權,有投訴人被要求額外支付數百美元俱樂部費用,並需提早兩年預訂,才獲保證有房間提供。有關合約苛刻條款,如在三天冷靜期內取消合約,會收取相當於會籍收費總額的兩成半至三成作行政費。

  消委會今年二月曾經接觸該公司,對方採“拖字訣”,又稱投訴人在簽約時是充分理解合約中的條款,但過去半年消委會收到的投訴續增,決定公開點名嚴厲譴責該公司。今年首八個月,消委會接獲四十八宗有關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四倍,而自二〇一五年起,投訴該公司的個案累積達七十五宗,總金額約二百七十萬元。今年完成處理其中四宗個案,會跟進餘下四十四宗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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