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6日電 香港《文匯報》26日發表題為“開放電網引競爭 嚴格把關降電費”的文章,全文如下:
兩電利潤管制協議將於2018年底前後屆滿,特區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談判後,決定准許回報率由現行的9.99%下調至8%,為期15年。在新的准許回報率之下,若其他因素不變,預計2019年的電費可以下調5%,但實際幅度仍需因應當時的情況而訂。新的准許回報率有一定下調,但與市民有較大電費降幅的期望落差甚大。香港社會普遍希望政府嚴格把關,增加協議的透明度,並更好處理大額累積的燃料賬;同時加大力度推動開放電網,運用市場力量盡量降低電價,讓市民得到更多實惠。
本港實行住宅累進電價,用得越多電價越貴,去年住宅用戶每度電的平均價格大約為1.33港元,比內地和台灣的大約0.74港元貴,甚至比韓國的0.91和美國的1.05港元都要貴。亞洲區內只有日本、新加坡等少數地方比香港貴。特區政府曾在2013年就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進行中期檢討,聘請顧問作研究,當時指准許回報率可下調至6%至8%,其後的顧問研究則建議下調至7%至9%。最新公佈的8%屬較早顧問報告的上限,實在與市民期望存在較大落差。雖然政府預料2019年電費可以下調5%,但存在的未知數仍然很多。最大的壓力來自環保成本。政府已經定下到2020年把發電燃料組合中的天然氣增加到5成的目標,兩電因此要新增投資數十億元計的燃氣機組,作為計算許可利潤基數的固定資產淨值肯定會因此提升,長遠更可能存在加價壓力。
電力屬於重大的民生項目,但本港的電力公司都是私營企業,政府透過協議訂定一個“合理”的回報率,但何謂“合理”實在難以斷言。對供電一方而言,在商言商當然希望利潤最大化;對於用電一方而言,則希望電價越低越好。其實周邊地區,都有成功通過市場化實現大幅降價的經驗。日本去年4月起已經實行電力零售全面自由化,規定輸配電網要向新參與市場的企業開放。煤氣公司、電訊公司、24小時便利店等與電力完全不相干的100多家公司都加入競爭,直接向一般家庭出售電力。市民可自由選擇不同的供電公司,就像現在手機轉台一樣。短期所見,新加入的競爭者普遍的電價都比原電價下降10%左右,相信未來仍有更大的降價空間。
開放市場可減輕使用者的負擔,電訊市場的開放就是典型例子。電訊盈科的前身香港電訊過去一直在市場上佔壟斷地位,其後才逐步開放。當時政府直接給予金錢補償,於1998年提早結束香港電訊原本於2006年才屆滿的專營權,並隨即宣佈不設發牌上限。根據電訊管理局早年的《對外電訊市場開放十周年回顧與展望》,開放長途電話市場僅僅四年,消費者因而節省的支出高達255億元,遠高於政府作出的補償和所得的專營稅,社會及消費者因而得益超過百億元。
政府昨日亦有提及開放電網,但表示“在下一個規管期準備引入新的潛在供電者,研究共同開放電網”。下一個規管期意味到2033年,亦僅僅是“研究”和“準備”,進度實在難以令人滿意。根據世界綠色組織在2012年的研究,香港有超過20萬個家庭生活在“能源貧窮線”以下,單是電費及煤氣費等開支已佔家庭收入超過1成。只要政府加快推動電力市場的開放,增加輸入內地電力,甚或推動香港與內地的電力聯網發展,香港電價就不難有一個較大程度的降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