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6日電 香港《大公報》26日發表題為“市民期盼減電費 議員質疑年期長”的文章,全文如下:
政府昨日公布與“中電”及“港燈”簽署新的《管制計劃協議》,為期十五年,至二○三三年止,其間兩電獲准的回報率由現時的百分之九點九下調至百分之八,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預料,二○一八年起電費因此可以下調超過百分之五。
新協議的另一重點內容為推動提升能源效益和鼓勵節能減排。
有關協議公布後,在政黨和市民中并未引起太大的正面回應,認為百分之八的准許利潤回報率仍然偏高,更擔心未來兩電會以改用清潔能源等藉口提出加價,導致電費“不減反加”。多名立法會議員則質疑政府為何要給予長達十五年的協議年期,令到政府失去主動和議價能力,未能符合市民利益。現行協議於○八年簽訂,有效期為十年。
毫無疑問,兩電經營涉及千家萬戶及各行各業,電費支出在市民生活及業界經營成本中均佔據一個相當可觀的比例。居住在公屋的基層市民以及“劏房戶”,夏季來臨、潮濕悶熱,不可能不開冷氣,每月的電費開支動輒以三數百元計,以至要緊縮其他方面的開支才能應付。酒樓食肆、酒店、洗衣店、燈飾店等大量用電的行業,每月電費開支更是“天文數字”,佔了經營成本的“一大橛”。
而在市民、業界為電費開支叫苦的同時,兩家電力公司在所謂“合理利潤”准許回報率的保障下,卻年年賺大錢,以港燈公司為例,去年純利達到三十六億元,中電公司的燃料帳盈餘也有二十八億多元。
兩電收費,由基本電費及燃料費兩大部分組成,基本電費按各項固定營運開支計算,燃料費則由兩電按照燃料市場的價格走勢作出預估而先向用戶徵收,屬預繳性質,但兩電近年的燃料費預估都大大超出了實際所需的費用,以至燃料帳出現巨額盈餘,但卻遲遲沒有回饋給用戶或回扣幅度很小,令到用戶嘖有煩言,不滿兩家電力公司在專營權及准許利潤條款保障下“賺到盡”。
而另一方面,在全球溫室效應及減排節能協議下,特區政府近年在這方面的推動不遺餘力,其中“香港都市節能藍圖二○一五─二○二五”,提出了在二○二五年前將香港的能源強度減少四成,二○二○年前的碳排放強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百分之五十,二○三○年則降低百分之六十五至七十,目標已經是明確的。
此外,在開發和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沼氣和風力發電方面,政府亦對兩家電力公司提出了具體要求及獎勵辦法,鼓勵長遠投資。
毫無疑問,市民當然也認同和支持減排節能的目標,但是,兩家電力公司為達成相關指標而投入的資源,包括逐步淘汰燃煤發電機組而代之以燃氣機組,以及購買核能發電等,成本隨時都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而用戶卻沒有多少置喙的餘地。兩電在新協議下百分之八的准許利潤回報率,仍是“羨煞旁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