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曾涉內地行劫罪行被判監10年的地盤散工,出獄後僅一年,聲稱為替患腦水腫的女友籌巨額醫療費而債台高築,遂持假手榴彈劫去找換店約16萬元。他昨承認一項搶劫罪名,被判入獄8年。
被告邱海珊(36歲)為地盤散工,曾有一項搶劫和三項偷竊罪前科。他因搶劫在內地服刑10年,於2015年12月刑滿出獄後回港與母親和兄弟居於上水。
他昨承認於去年7月12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182號順豐國際中心地下搶劫許氏兄弟找換店,劫去港幣10萬元和人民幣5萬元。
辯方求情稱,被告是為相戀18年的女友籌集治療腦水腫的手術,因而欠下共24萬元債項,案發時女友已過身,他因收到高利貸追債來電,聲稱會傷害其母親,故才犯案。
法官判指被告在犯案前精心策劃,行劫時更拔去假手榴彈的安全扣,令到店員惶恐,無論持械是真或假,法庭均有責任保護找換店、銀行及珠寶店此類公開營業的商店的安全,量刑起點為入獄12年,因被告認罪,給予三分一減刑,判他入獄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