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2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落後的房屋政策經常為社會所詬病,新加坡的房屋政策經常被拿來做榜樣,特別是當地的“組屋”為無殼蝸牛所羨慕。有學者表示,新加坡的房屋政策、住屋公積金等制度可以參考,但當地除了政策支持,也有高稅率作基礎,僱主、僱員要為中央公積金供款。澳門則沒有該稅率制度基礎,牽連廣泛,需要謹慎處理。
推組屋中央公積金
亞洲國家或地區當中,新加坡的房屋政策最為人津津樂道,當中包括兩個環節,其一是住屋發展局管理當地的公共房屋,“組屋”確保當地居民“居者有其屋”;其二是中央公積金體系,僱主、僱員均要供款,該儲蓄戶口每年有政府提供的百分之二點五無風險利率,更可用於購買“組屋”或私人市場住宅。
回顧澳門市場,既沒有足夠的公共房屋,也沒有類似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金融學教授黎寧表示,公積金可用於買樓的制度並非內地、新加坡獨有,泰國、印度也有類似制度,祇是新加坡、內地較為成功,其中原因是當地有強勢的政府,能夠強制居民儲蓄,推行政府理想的房屋政策。
以新加坡為例,該國脫離馬來西亞獨立後,沒有自然資源,祇有土地,唯有建立中央公積金制度,強制居民儲蓄,才有希望脫貧致富。新加坡居民經過十多年的儲蓄,配合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逐漸有希望買樓,再經過數十年才有今天的成績。
調高供款需得認同
澳門可以參考新加坡的制度,但要清楚認識兩地社會制度的差別。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屬強制性,按年齡分級,年輕僱員的供款比例為月薪的一成五至兩成,僱主、僱員均要供款,供款比例隨年齡增長而遞減;澳門目前祇有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但供款比例不及新加坡高。倘澳門要仿效新加坡,或要調高供款比例,但僱主、僱員每月支出增加,均可能引起多種反對聲音,不過今日強制儲蓄,換來日後成功上樓,對未來有保障,做法未必不可取,但需要持份者同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