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12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旅遊局代局長程衛東回覆議員施家倫關於規範旅行社和導遊業務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關於規範旅行社和導遊業務的法案及配套法規的最新修訂文本,已於前年六月完成,目前正與法務部門技術修正文本內容,爭取今年呈行政會和立法會討論。
質詢中提到的旅行社技術主管資格審查委員會工作的公平性問題,程衛東指出,法令規定上述委員會最少由兩名旅遊學院代表及一名旅遊局代表組成,按法例規定就技術主管的每一項要件進行審查,包括技術主管投考人的澳門居民資格、能說寫兩種語言(其中一種為澳門正式語文)的能力、旅遊範疇之職業技術課程學歷,以及不少於三年旅遊業之專業經驗。投考人須提供文件證明其符合上述各項法定要件,以確保審查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針對有意見反映旅行社技術主管經驗不足,技術主管資格審查委員會會加強技術主管投考人的旅遊專業經驗方面的審查。另一方面,旅遊局經考慮業界意見後,在修改規範旅行社和導遊業務的法例時,已建議簡化審批程序,並建議擴闊技術主管的准入條件,以允許更多具旅行社專業經驗的人士從事技術主管職務,為優化業界發展創設更多有利條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