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25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政府完成《網絡安全法》立法公開諮詢。婦聯理事長林婉妹表示,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澳門不能獨善其身。為促進澳門社會網絡系統良好運行,訂立《網絡安全法》有其必要性,對澳門未來長遠和諧發展有正面作用。諮詢文本的構思、制度,希望政府未來在立法時能夠更完善、清晰,包括“實名制”定義、“關鍵基礎設施”維護,切實保障澳門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個資保護緊要
《網絡安全法》中提到公共網絡經營者須負“實名制”特別義務。林婉妹表示,鄰近很多國家及地區一直推行“實名制”,從數字上來看,的確能有效減低市民收到電話詐騙、垃圾信息的頻率,而且對於補卡、忘記密碼等,亦能夠有後備資料保障,方便市民續辦。雖然澳門人口少、安全系數高,但基於安全考量,不能忽視一些別有用心者利用預付卡在社區從事各種不法行為,例如電話詐騙、非法投注、勒索、販毒等危害社會行為。
個資保存方面,“實名制”涉及個人資料,例如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對於城市服務,例如第三方支付等,需要用到“實名認證”,如何妥善保存市民的個人資料顯得十分重要。建議政府針對零售商、電信營運商在處理個人資料時,訂定相關操作及保存指引,明確零售商、電信營運商應負有的義務與責任;或考慮由電信營運商架設平台,零售商負責登記並將客戶個人資料上傳至由電信營運商負責管理的資料庫中,由電信營運商統一管理,以減低個人資料外流的風險。
檢視預警機制
諮詢文本亦提到關於“關鍵基礎設施”維護。林婉妹認為,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及通報機制建設對於網絡安全十分重要,過去本澳電信營運商曾因多次故障,影響了不少市民乃至企業使用網絡,造成一定損失。針對類似的情況,《網絡安全法》應列明並規範電信營運商在日常網絡安全維護上,所負的義務責任,因應是否可歸責於網絡服務商,或者適用無過錯原則、造成影響的大小,對有關服務商相應追責及賠償受影響者。
諮詢文本中提到通過發出預警信息,防止或減少關鍵基礎設施的網絡安全事故,過去幾次故障中,反映政府部門、機構之間的通報仍有進步空間。預警信息關乎到當發生緊急事件時的處理程序,若過程中出現問題、溝通不流通,容易遭到攻擊,因此政府應定期檢視及改進防範預警機制,為市民逐步建立安全保護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