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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舊樓區區有 街總倡減免稅費鼓勵重建

时间:2018-01-30

  香港新聞網1月29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 繼沙梨頭海德大廈早前啟動重建,本澳多年來累計僅四座舊樓成功經百分百業主同意、且有發展商承接重建的個案。街總副理事長陸南德直言,舊樓區區都有,中南區及北區尤其多,惟政府未能發揮主導角色,現時提出重建舊樓多由民間自發,故未來應重建哪區舊樓先好,仍是未知之數。促請政府推出更多誘因,改變困局。

  四千幢樓老化加劇

  陸南德指出,本澳三十年或以上樓齡舊樓達四千多幢,且老化情況加劇,衍生種種居住及安全問題,成功重建個案並不多。就四幢成功重建個案看,推動過程困難重重,一是業權比例需經百分百同意,二是稅務重複徵收,三是建築費非一般小業主所能承擔,四是成本效益並不吸引發展商投資,尤其是重估價值的特別印花稅。以上主因皆窒礙小業主及發展商參與舊樓重建的意慾。

  改善社區居住環境

  目前《重建樓宇的稅務優惠制度》法律草案基本完成,並將立法。陸南德稱,政府唯有提供具吸引力的條件,方能鼓勵業主配合重建。建議政府對重建樓宇的小業主在取回新單位時不更改業權人姓名下,因不涉及樓宇買賣,政府能豁免他們的財產移轉印花稅、物業公證及登記費用。

  同時可向承建商提供稅務優惠,下調重估價值的特別印花稅的百分比,並提供信用保證協助承建商取得銀行較高融資額,鼓勵更多舊樓小業主及發展商參與舊樓重建,藉以改善社區居住環境。

  保障業主私有產權

  都市更新委員會下設的專責小組已提出降低舊樓重建業權比例,以助舊區居民開展舊樓重建。陸南德認為,政府須加快分析及全面檢視,相關法律出台時應同時加入物業估價準則、業權收購補償賠償、安置安排、仲裁及上訴機制等內容,全面保障小業主的私有產權。

  坊間近年推動這四座舊樓重建過程困難重重,他期望政府新一年能調整思維,推出更多誘因,切實鼓勵廣大舊樓小業主及發展商參與重建舊樓,改變社區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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