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29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貿促局代局長陳子慧回覆議員鄭安庭關於粵港澳大灣區的書面質詢時稱,政府重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規劃工作,按照“國家所需、澳門所長”原則發揮自身優勢,推進建設“一中心、一平台”,把握國家新時代發展機遇。CEPA升級版《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去年十二月簽署後,將更有力支持澳門企業開拓內地市場,並為澳門居民特別是青年到大灣區發展提供條件。
推進貿易投資便利
陳子慧指出,為協助澳門企業和居民透過CEPA在粵港澳大灣區發掘更多發展機遇,特區政府持續進行多方面工作。其中,為配合CEPA的全面實施,特別是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推進和落實,貿促局與粵港澳大灣區多個經貿部門、貿促機構和商協會簽署協議並開展合作,如去年五月與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有關金融機構啟動粵澳商事登記銀政通服務,先行在六個大灣區城市作試點,提供“一站式”工商登記便利;十月與香港貿發局簽署合作協議,透過互換經貿信息、相互支持舉辦會展、考察及配對活動,協助兩地企業共同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及“一帶一路”建設機遇。
探討澳人在粵工作
另一方面,特區政府會探討澳門在粵工作和生活的人員享有在民生方面更優待遇的可行性;爭取與更多大灣區城市合作,向澳門青年及合作夥伴、澳門優質中小企業提供包括資金、土地、辦公場所、稅務等扶持政策措施,並積極探索“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空間。
產業合作創設條件
關於鄭安庭提到,由於一些相應的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未能及時出台、地方官員對新措施認識不足、兩地專業服務行業在體制及規管方面存在差異,導致出現對接問題,不少本地中小企反映與內地合作時出現“大門開,小門未開”的困難。陳子慧回應指,由於CEPA的部分協議內容屬框架性或原則性,尚需內地省市根據自身情況制訂具體的實施政策。特區政府將與國家部委及內地省市各級政府加強溝通,共同為澳門企業的產品與服務進入內地,為進一步促進澳門與內地經貿、產業合作創設更有利的條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