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門8月10日電 (記者 肖龍)澳門特區行政會10日舉行發佈會公佈,已完成討論《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自9月1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為利用好“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機會,有序推動“一中心一平台”建設,使得澳門各項公共政策及區域發展的研究、統籌、協調、推動及落實等工作更具完整性、持續性及一致性,特區政府將 “政策研究室”與現設於行政長官辦公室的“內地工作小組”合併,成立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負責在公共政策及區域發展方面的研究、跟進及技術輔助工作。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職責包括為行政長官決策、政府施政、澳門在國家戰略中的作用提供科學理論及信息支持;統籌涉及國家重大策略、國家對澳門政策和區域發展的相關工作;統籌落實重大政策執行的規劃和協調,以及促進政策執行和區域發展的其他工作等。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直屬行政長官領導下運作,將有1名局長、2名副局長;下設3廳6處,人員編制為120人。工作人員以原政研室及行政長官辦公室當中的“內地工作小組”人員為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