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11日電 據中新社報道,11日上午,澳門特區政府與蒙古國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草簽《蒙古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刑事司法協助協定》及《蒙古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
《蒙古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刑事司法協助協議》旨在加強雙方在刑事司法領域的相互合作,合作的範圍包括送達文書,調取證據、物品及文件,搜查及扣押,追收犯罪工具及犯罪所得等;而《蒙古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協議》則對雙方之間移交被判刑人作出規範,目的是使被判刑人得以在其所屬社會服刑,促進被判刑人重返社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政府會將上述兩項協議的草簽文本報送中央人民政府,請求授權澳門特區與蒙古國正式簽署有關協議。(記者 龍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