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6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廉署發現有公務員未經許可從事兼職,分別涉及“秘撈”中醫、裁判及賭場巴司機。亦有海事及水務局人員主動請纓作“無謂輪更”,以騙取五萬元津貼。
兼職違反公職通則
根據廉署報告,保安部隊事務局一名技術輔導員持有中醫生執業准照,曾於二○○九年向時任保安司司長申請兼任某診所持牌人,並獲准兼任一年。但兼任期滿後,該人員並未向部門提出續期,但又繼續經營有關診所。另外,一名工務局司機,利用工餘時間為某旅運公司駕賭場員工巴士,並收取報酬,但沒向局方提出申請。亦有一名教青局教師,在未向局方申請兼職的情況下,於二○一五年及二○一六年兩次為某體育總會的比賽擔任裁判,並收取報酬。
廉署指出,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擔任公共職務須遵守專職性原則,僅在例外情況下且獲得許可後,方可從事私人業務。倘公務人員未經許可從事私人業務,即構成違紀行為。廉署已將上述個案通報,有關報門回覆指已對涉案人員依法提起紀律程序。
上下級合謀騙公帑
在刑事案件方面,去年四月,廉署揭發海事及水務局一名主管及一名職務主管涉嫌詐騙輪值津貼。案情指出,該職務主管明知無輪值需要,仍與上級合謀將正常辦公時間改為輪值,以便收取相當於薪俸百分之十七點五的輪值津貼。但所謂輪值工作只有其本人負責,其下班後沒有人接替工作。二○一○年一月至十二月期間,該職務主管以上述方式共詐騙津貼五萬多元。兩人涉嫌觸犯《刑法典》的“巨額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廉署還發現一名治安警察局處級主管涉嫌長期“公車私用”。在二○一五年九月至一六年六月期間,多次指示下屬駕駛公務車接載其家人處理私人事務,包括送兒子上學、載家人到醫院求診等。該名主管更指示下屬,在辦公時間到其住所,維修配偶的私人車輛。此人觸犯《刑法典》的“濫用職權罪”,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