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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部門溝通 實時監控立法進度

时间:2017-05-28

  香港新聞網5月24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提出集中統籌立法已有數年,惟立法效率未見突破,法務局副局長張涵表示,隨着有關機制建立,立法效率將有所提高,該局從不同形式介入法規草擬工作,實行實時監控,“部門已經講咗,但工作未做”的情況將不復存在。

  行政法務司和法務局分別作為集中統籌立法工作的協調機關和執行機關,於去年正式推行《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為部門立法項目的啟動,以至整個法規草擬及制訂流程等提供指引。並隨着集中統籌立法各項工作的正式開展落實,初步形成集決策、統籌、草擬和諮詢於一體的組織運作機制。

  集中分析解決問題

  現時集中統籌立法機制有“由法務局負責草擬”、“法務局與相關職能部門聯合組成工作小組共同草擬”、“由職能部門主導、法務局協助參與提供技術意見”三種法規草擬工作模式。張涵形容該局扮演着“中軸”角色,協調部門技術溝通,“如果項目牽涉不同部門,法務局可在技術分析過程中,將大家集中在一起,一次過在同一場合將所有問題溝通”,由此便提高了效率。

  監督統籌立法方面,張涵提到透過制訂立法規劃,由立項到提交立法會全過程都訂下清晰時間及負責人,“部門已經講咗,但工作未做”的情況將不會存在。當項目送交法務局,該局會實時監控,每月把項目進度匯報司長辦公室,各司之間清晰項目進度;當遇技術分歧或重大政策問題,通過由各司長辦層面協調和處理,及早解決問題,避免出現延誤。

  建資料庫監督工作

  本澳立法“舊債”未清,但又不停添“新債”,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日前表示,初步了解各範疇在一八、一九年的立法意向有數十個,修法數量之多,已超出能力範圍。張涵統計了目前各部門有十二部法案、十六部行政法規草案、七份立法建議書在手,今年完成八份法案審議,會按輕重緩急處理。同時,中期立法規劃預留了空間予社會急切、突發的項目“打尖”,如正在立法會一常會審議的《稅務資訊交換法律制度》就是一例。

  此外,張涵提到,為落實今財政年度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法務局正構建特區政府立法項目資料庫,將所有立法項目及相關文件納入資料庫,從而達到監督、統籌特區整體立法工作的目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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