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24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法律落後時代發展,統籌立法又未如理想,屢爲社會所詬病,第四屆政府上任後銳意改革。法務局長劉德學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該局在原有基礎上加強“集中統籌立法”,至今已建立機制、出台指引、進行試點法案,自評取得初步成效,並形容今年為攻堅之年,集中統籌立法將全面展開,有助改善立法效率及質量。
統籌立法行政提效
政府過往積極推動統籌立法,但成效不彰,如年度立法計劃甩底多、立法質量不高,屢被批評。劉德學坦言,政府確實在統籌立法付出不小努力,但不同司長範疇分散立法,產生政出多門、政策不統一情況,統籌立法成效不太顯著。副局長梁葆瑩亦說,過往部門自行立法,但“政府認為唔啱或唔符合實況,就要推倒重來”,浪費了立法資源及時間。
第四屆政府上任後,深入分析舊機制問題,並作出改革,從草擬指引、規範流程、建立新機制、培訓人員等多方面着手。劉德學介紹,較舊機制突破之處,就是加強立法前期論證階段,政府已於去年正式推行《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規定啟動立法項目須加強前期論證、提交立法建議書,闡明立法理由、方案及相關研究資料,再交行政長官決策是否啟動立法。
此外,政府亦與立法會加強溝通,制訂及實施《在制定法律時應遵從的立法技術形式上的規則》,促進整體立法技術的協調統一,提升草擬法律質量,減省文本修改時間,加快行政效率。
考慮民生規劃先後
加強立法前期論證有何好處?劉德學稱,在行政法務司協調下,法務局去年已收集各司範疇欲立法的項目,並分別於各司及部門代表展開論證,經綜合考慮政策成熟程度及工作進度,以優先處理民生事務法律及先後緩急為原則,完成中期立法規劃,已在今年度施政報告公佈。政府確定今年至一九年的立法項目,其中包括社會亟待的修訂法典及完善勞動、醫療、教育、交通和房屋等一系列民生性質的法律法規。加強立法規劃,亦有助配合行政長官施政綱領及“五年規劃”。
至於集中統籌立法的法案,較以往立法快幾多?劉德學表示,每部法案不同,立法時間不能一概而論。並認為“立法生命力,也在於立法質量”,有時質量比效率更重要,如果法案未能捉緊問題、對症下藥,缺乏實效性,不如不做。當局當然希望立法“又好又快”,期望未來能透過新機制回應社會訴求,“作為法律草擬部門,我們感覺責任重大”。
加強部門溝通合作
他總結,隨着上述工作的展開及逐步落實,集中統籌立法工作的首階段制度構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當局亦試過試點法案,亦有一系列重大法案立法,已經在集中統籌立法機制下有序展開,自評取得初步成效。
展望未來工作,劉德學形容,今年是集中統籌立法的關鍵之年、攻堅之年,集中統籌立法將全面展開,相信有助提升立法效率及質量;同時培養法律人員,建立專業法律隊伍。
加強宣傳亦是今年重點,劉德學稱,為使集中統籌立法機制運作更暢順,已於今年初與各司長辦及部門進行了五場交流會議,亦於今年三月舉辦六場講解會,向相關部門介紹“指引”、立法技術規則及形式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