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新办今天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介绍,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专利代理人”的称谓将改为“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行业准入进一步放宽。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介绍,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首先在简政放权方面作出修改。他指出,要支持创新创业,减轻群众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包括取消代理机构设立审批的省级初审;放宽代理机构组织形式要求;简化考试报名条件,取消申请代理师资格应当具有工作经验等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与此同时,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明确,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贺化指出,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支持创新,鼓励代理机构和代理师为小微企业以及弱势群体提供代理援助服务;健全执业规范,要求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完善关于代理机构和代理师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此外,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要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代理公共信息发布,为公众了解代理机构经营情况、代理师执业情况提供查询服务;代理师和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审批全部实现一网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