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2日消息(记者梁爽)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今后,北京市营利性与非营利养老机构将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今天(22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顺应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办法》规定,经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参照本办法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
《办法》规定,补贴对象主要包括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两大类。对于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同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政策。
此前,北京对于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一直“偏好”非营利机构,这也就导致了北京养老机构市场的“扭曲”。据了解,目前在北京民政部门注册的养老机构中,有500家左右都是民营非营利养老机构和事业法人机构,真正营利性的工商法人不超过10家。
“新政释放另一个信号,政府越来越从市场规律的角度推进养老服务的发展,不问出身,只要是市场主体就享受待遇。”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指出,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营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市场上会遇到很多制约,比如自身资产无法进行银行抵押等,很多自身发展方式无法按照市场方式进行,“民非”这个“壳”让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很难与市场充分融合。在这一情况下,市场上就出现了民营养老机构“一体两面”的情况,一个机构设立营利、非营利两个法人,然后企业将利润从非营利单位中转出。
李红兵表示,随着《管理办法》以及后续更多配套政策的出台,未来北京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能享受同等的补贴待遇,养老市场体制性的不良偏好将彻底消失,市场结构也将更加合理、科学,更加贴合真正的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