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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大行均已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

时间:2018-11-27

央广网北京11月27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天(26日)晚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分别发布公告称,拟设立理财子公司――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本月,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已先后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至此,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大行都已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

据不完全统计,此前,在发布2018半年报的同时,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和杭州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也公布了自己设立资管子公司的计划,拟出资规模从10亿到100亿不等。为何银行纷纷谋求这一变化?银行理财业务又会因此又什么改变?

今年4月出台的“资管新规”中明确指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9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颁布,提出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第一,通过这种法人的独立建立起理财业务和商业银行间的风险隔离机制,一方面降低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另一方面为“资管新规”里面要求的“打破‘刚兑’”创造了条件。因为它是独立的,商业银行就不用为理财业务承担过剩的风险。第二,它的好处在于实现理财业务发展专业化和市场化。

农业银行提出,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实现理财业务专业化经营和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有利于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管行业本源,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投资需求和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的支持力度,增强服务实体经济、价值创造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对此,曾刚分析指出:“因为理财业务本质上是资管业务,它和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不是一种业务模式,所以它需要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核心业务能力是存在差异的。设立独立子公司之后,因为独立运作、单独考核,它可以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别于原来在商业银行内部从事理财时候容易出现所谓‘资金池’业务的模式。”

中国银保监会10月19日就《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相关内容,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将不再设置销售起点,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同时不强制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等。

对于客户来说,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商业银行设立独立的理财子公司,也让客户能有更多样的选择。它能够更加接近市场,更加有助于理财业务的创新,也更灵活。比如理财子公司发行理财产品没有金额的限制,有助于老百姓有更多的选择。

曾刚预计,未来客户在理财子公司可选的业务内容更广泛,进入的门槛可能更低,渠道也更多元。“除了我们现在多看到的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以外,未来可能还有一些货币型的产品,甚至可能还有一些直接投资于股市的产品。而且,由于理财子公司的销售门槛比银行理财要低,虽然银行理财降到1万了,毕竟还是一个门槛,理财子公司的门槛理论上可以降到1元。另外,它的销售渠道目前来看也规定得比较广泛,意味着未来我们可能在互联网端等各种各样的渠道,可以更便捷地买到各种各样的银行理财产品。”曾刚说。

从执行层面看,行业专家提醒,理财子公司与母行及分支机构在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需要捋顺和更多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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