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国内要闻

最高检:死刑案件办理要坚守最严格证据标准和证明标准

时间:2019-02-21

央广网北京2月21日消息(记者高艺宁 韩靖)冤假错案的纠正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尤其是死刑案件,常成为舆论关注焦点。检察机关在办理死刑申诉案件及死刑案件指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侯亚辉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检察机关将积极推进重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完善监督途径和方法,切实防止案件“带病”批捕、起诉,确保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从源头上提升办案质量。

根据职能分工,第二检察厅除负责办理重大犯罪,如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案件的刑事申诉案件外,还负责办理死刑复核期间当事人的申诉案件。

“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侯亚辉表示,要办好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做到有案必办,有诉求必回应,妥善化解重罪案件中的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于确实存在裁判量刑不当需要进行纠正的案件,要敢于监督。”侯亚辉向记者举例,如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通过诉讼程序纠正错误的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侯亚辉指出,在办理申诉案件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侯亚辉强调,在办理死刑案件方面,要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和证明标准,保证死刑案件质量,防止冤错案件发生。“在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方面,以最高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报和省级检察院提请监督案件、重大情况报告及备案工作为基础,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案件监督工作。”侯亚辉透露,最高检还将提高对死刑案件办理工作个案指导和宏观指导的针对性。

  • 上一篇:两部门签署合作协议 推动民营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 下一篇:最高检严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重点打击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等三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