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温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称,近日有个别媒体发表有关羊乳企业的负面报道,“要求各会员单位从全局利益出发,不转发、不传播、不扩散行业负面消息”。
有报道说,该协会之所以发布上述通知,是因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1月底公布了14个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食品店虚假广告宣传案的涉案产品是其会员企业所生产。这引发了舆论一片质疑,有行业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以红头文件发通知,对当事企业不仅帮不了什么忙,还会引起公众更大的反应。
今年2月15日,名为“西安市乳业协会”的微信公众号发布《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关于不要转发行业负面消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协会各会员单位从全局利益出发,不转发、不传播、不扩散行业负面消息。同时要求所有生产和销售企业,有关奶粉营销和宣传行为要严格遵守《广告法》,加强企业自律和规范经销商行为。
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副秘书长王伟民表示:“我们这个文件就是内部的文件,是针对会员单位的。我们协会的一个宗旨就是协调、维权、自律。自律就要求企业做到自律,比如一些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办,这是我们的初衷。”
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为何发布这条通知?据有关媒体报道,在今年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14个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案例。一起厦门市查处保健食品店虚假广告宣传案引发关注。
通报称,该经营场所通过播放视频向老年人宣传羊乳粉对疾病具有预防和治疗的功效,并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生的名义和形象,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已构成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生的名义和形象的违法行为。公开资料显示,涉案产品“美益源有机全脂羊乳粉”由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的会员单位陕西美力源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对于相关媒体的报道,王伟民表示,发布《通知》的目的在于预防行业恶意竞争,且并非首次发布类似通知,“我们为什么不让企业互相转发,因为有些企业在市场上相互的竞争对手,他就会拿出来传什么的,会造成混乱。我们主要的目的是劝阻我们自己的企业不要自己传播。马上315就到了,如果传一下,对整个羊乳行业不利,我们是出于这个考虑的,也没有别的想法。”
据相关报道显示,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成立于2014年12月,是陕西省乳品行业积极响应2013年国产婴幼儿乳粉“双提”行动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陕西乳品行业向着更加严格自律的方面迈进。
对于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发布的通知被有关媒体认为是为会员单位“灭火”,王伟民表示不解:“我们不是想和谁对抗,我们只是善意提醒让大家(会员单位)不要传,主要是出于这个考虑,不是给哪个企业站台。我们也没提(企业)名,我们也没说他的这个做法是对的。我们在这个通知里面反复强调,你要自律,要遵守国家的宣传制度和广告法,我们都是正面的。我们不会护短啊。”
行业协会是指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保障经营者的私权利是行业协会产生的最初动因。行业协会设立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借助集体力量来满足同行业企业的共同需要,这种共同需要有学者称之为“特殊市场需要”。行业协会是这种特殊市场需要的最佳提供者。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要求禁传行业负面消息的行为欠妥:“内部之间,只要不是造谣,恶意中伤,有问题当然应该公之于社会,行业协会有责任向社会公布。如果企业有问题,这次是一个行业协会应该做的事情,让老百姓也好,消费者也好,不要上当受骗,这个才是协会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相反我们某个企业出问题捂着、盖着,不让社会知道,监管部门也不是很清楚。你们协会的重要目的就是监管,而后是让社会老百姓知道,提醒老百姓消费的时候要注意。”
陕西省社科院研究员姜涛认为,在这件事中,陕西省乳品安全生产协会保护成员单位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所采取的方式欠妥,且应该提高认识和机构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行业协会更不能这样去做,行业协会的这个做法我认为还是一种十分落后的,思想比较保守的地方保护主义,或者行业协会的保护色彩太浓了。咱们的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所有的部门、个人都要守法,知道自己出了点问题了就应该纠正,还要采取另外一个错误的手段去弥补这个,这就成了错上加错。这种做法是十分不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