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截至2018年底,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在内的36个重点城市的1062个黑臭水体中,95%消除或者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了2018年底前消除比例要高于90%的目标。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消除。
2018年,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
同年10月,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巡查,重点对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城市进行专项巡查。
据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介绍,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36个重点城市直接用于黑臭水体整治的投资累计1140多亿元,共建设污水管网近2万公里、污水处理厂(设施)305座,新增日处理能力1415万吨。
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如何?张波表示,2018年,36个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涉及的101个国控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劣V类比例下降4.9个百分点。
张波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紧盯36个重点城市治理成效,对已完成目标的城市进行督促巩固提升,防止反弹;对未完成目标的城市,强化指导帮扶,加快整治。同时,2019年生态环境部将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推动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争通过两年时间,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90%以上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