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佳楠 通讯员杨铭 刘乐)近日,黑龙江省依兰县检察院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涉嫌挪用公款潜逃20年的韩某。这是韩某背井离乡多年后第一次重回依兰,他第一脚迈进的是检察院的大门。
韩某原是依兰县粮食局粮油购销管理总站出纳员。1990年至1991年,韩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16万余元公款供自己请朋友消费。经举报,依兰县检察院于1997年对其立案侦查。案发后,韩某潜逃。该院通过黑龙江省公安厅下发了全国通缉令,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承办此案,多次组织干警前往北京、哈尔滨等地追查,并对其亲属、朋友等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但查找韩某下落均无收获。
自2015年最高检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对有线索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持续跟踪。两年来,依兰县检察院干警定期来到韩某家中,对其家人讲解法律政策。经过近两年的劝解,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打动了韩某的家人,使其父亲和妹妹同意与检察机关配合,联系韩某,规劝其主动投案。
韩某到案后,对自己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会认真配合检察机关工作。据其交代,1995年,为逃避法律的制裁,他从依兰县先后到哈尔滨和北京,之后长期在建筑工地以打工为生。多年来,韩某生活一直提心吊胆。“这些年我把打工挣的钱攒下来,现在能把单位的钱还上了,我来检察院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说话时,韩某声泪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