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自治区纪委监委始终将生态环保监督问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保问题和生态环保重点整治项目,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调查问责,助力自治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抽调人员参与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监督检查组工作,督促各盟市、旗县区纪委监委对217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审查调查,共问责538人,其中组织处理259人,党纪政务处分277人。
另外,自治区纪委监委共抽调54人组成6个调查组、15个调查小组,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向该区移交的6项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先后调阅文件资料1100余份,谈话360余人次,形成案卷150余卷。经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多次沟通,拟问责38人(各地已问责的77人不再重新处理)。
两会前夕,刘奇凡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实地考察了岱海的生态治理情况,与当地干部一起研究讨论治理方案。
“下一步将重点在三个监督上下功夫。”刘奇凡表示,一是针对环保日常监督、巡视监督、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建议同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统筹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日常监督作用,全面查找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自上而下、上下贯通解决,同时,推动相关地区、部门抓好以案促改,督促各级各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全力推动、抓好落实。三是通过专项治理一抓到底的方式强化基层监督,把监督抓到基层、抓到群众身边,确保环保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到位、作风问题纠正到位、责任问题压实到位、群众诉求解决到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本报记者 付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