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7日消息(记者张佳琪)“停车秩序的改善是一项难度极大的系统工程,立法并不等于停车的问题就解决了,这需要每一位停车人的共同参与。”26日,北京市交通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静态交通管理处处长赵震表示,北京市的停车改革要紧抓车位规划施划、电子收费、严格执法三个关键环节,逐步树立“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停车观念,实现收费性质由“经营性收费”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模式由“人工现金收费”向“电子收费”的转变。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实施后,市政府确定全市十六个区分三个时间节点启动道路停车改革,即今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和通州区,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延庆区部分道路也提前实施),12月1日起其他各区。
自道路停车改革实施以来,城六区、通州和延庆区共规划施划了4万余个道路停车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道路停车一律不得再有人工现场收费。赵震提醒广大停车人:“不要将停车费交给任何现场人员,也不要扫描任何人出示的付费二维码缴纳道路停车费。目前已经施行的区,应使用‘北京交通’APP等渠道线上缴费。实行电子收费的车位所属道路名称、车位数和收费标准在各区政府网站、市交通委网站和首都之窗公布。”
据统计,截至7月25日,在北京城六区、通州和延庆区道路停车位停放过的车辆达到301.4万辆(其中本地号牌车辆250.4万辆),截至5月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21万辆(其中小客车519万辆),在八个区电子收费道路停放过的车辆约为本市机动车保有量的近一半。而“北京交通”APP作为线上缴费渠道,截至7月25日累计注册用户已达204.5万人,占八个区已服务车辆的67.9%,已绑定车牌的128万辆,占服务车辆的42.5%。
赵震介绍,按照北京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满一个计时单位(白天15分钟,夜间2小时)不收费,即白天(7:00至19:00)停车不足15分钟不收费,夜间(19:00至次日7:00)停车不足2小时不收费,方便停车人临时停靠。截至7月25日,八个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路段累计停放车次1379万次,产生计费的订单690万单,不满一个计时单位的停放689万次。
在停车矛盾比较突出的老旧小区周边路段上,记者了解到,由北京各区政府组织区停车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因地制宜,开展调查统计居住停车需求,确定道路停车居住认证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了居住认证,可享受居住停车收费标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夜间停车入位问题。对此北京市交通委印发了《关于道路居住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