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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法院拟首试跨省立案一体化

时间:2017-04-21

京津冀三地法院拟首试跨省立案一体化

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在河北唐山举行。 白云水 摄

  中新网唐山4月21日电(记者 白云水)20日至21日,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在河北唐山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北京高院副院长马强、天津高院副院长张勇、河北高院副院长朱良酷和相关负责人,就跨区域立案及统一级别管辖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针对北京高院起草的《京津冀跨域立案工作办法》(讨论稿)》。与会人员就此办法各抒己见、建言献策,就三地跨区域立案坦诚相见,友好协商,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真知灼见。

  《京津冀法院跨越立案工作办法(讨论稿)》中描述,跨越立案是指当事人通过京津冀当地法院自主立案平台或网上立案系统提交立案申请,管辖法院经审核通过后,直接予以立案。比如,当事人身在北京,要向河北法院起诉,当事人可在北京法院通过自主立案平台或网上立案系统提交立案申请,北京法院再通过网络系统将当事人的申请转给有管辖权的河北法院,当事人不必再跑腿。

  据介绍,此办法旨在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立案工作质量和效率。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表示,为了坚持依法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司法助力唐山建设的意见》等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妥善审理了京津产业入唐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承建等案件;主动对接首钢京唐公司、张唐铁路等重点企业和项目,开通司法绿色通道,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和高效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助理审判员仲伟珩认为,虽然京津冀三地是区域的问题,实际上京津冀三地协同问题上走在了全国前列,是不是可以为全国提供一个经验,让全国拿过去可以用。我们还应考虑到一个未来的问题,现在虽然我们做不了,可不可以为未来留一个空间。

  姜启波表示,京津冀三地立案一体化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跨域立案,距离越远,意义、作用越大;京津冀融合度越来越高,立案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很有必要;京津冀立案一体化是推进全国跨域立案、全国立案一体化必须采取的一个措施。具体应做好三项工作:高度重视,加速推进;结合实际,打造样板;攻艰克难、务求实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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