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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 广西桂林开出首张食品浪费责令改正通知书

时间:2021-05-14 17:23:00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刘庆 记者 顾艳伟)5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一所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浪费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食品浪费行为。据悉,这是《反食品浪费法》于今年4月29日开始实施,桂林市开出的首张针对食品浪费行为的执法文书。

近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与该市叠彩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杜绝食品浪费,保障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桂林市叠彩区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相应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一所学校食堂过程中发现,该食堂存在蔬菜过度挑选,许多不需要丢弃的瑕疵食品原料一律丢弃处理的行为,存在极大的浪费现象。执法人员对此指出,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食品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学校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食品浪费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学校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学校负责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行动给予了积极配合,并表示将加强食堂菜品原料管理,通过提升配餐加工工艺、加强供应商管理等多种方式,提高合格食品原料的使用率,减少浪费。

桂林某学校负责人在桂林市场监管局开具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上签字。吴东江/摄

桂林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反食品浪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浪费重灾区的自助餐、火锅等餐饮业态及学校、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进行重点检查,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引导食品餐饮企业和消费者树立反对浪费,文明健康、理性的饮食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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