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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监管干部的温暖

时间:2021-05-11 13:46:00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耿嘉 记者徐文智)5月7日,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兴商市场卖炒瓜子的孙女士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拿到许可证的第一时间,孙女士向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管局洪庆市场监管所表达了深深地谢意。

4月17日,洪庆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在辖区兴商市场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市场南排一家经营炒瓜子、花生等炒货商铺的经营者有点面生。作为监管人员,他们对市场内的每一家经营户都十分熟悉,便立即进店进行了详细查看。

洪庆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检查孙女士的商铺。

经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相符。经过对店主孙女士的询问,监管人员得知孙女士刚从福建来到西安,在同乡的介绍下接手了这家炒货店,刚刚办理了《营业执照》,墙上悬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之前店主留下的。

监管人员现场给孙女士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当孙女士得知自己的行为涉嫌触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可能要面临行政处罚时,神色一下慌张起来,着急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我刚来,人生地不熟,在哪儿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咋办理呢?”

“虽然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法律法规,但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应立即停业,尽快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拿到许可证后再开始营业,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监管人员耐心、体贴地解释,很快打消了孙女士的顾虑。随后,他们还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地点、办理程序及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等信息详细告知了孙女士。

4月20日下午,孙女士来到洪庆市场监管所,专门来找上次给她释法的监管干部。原来,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孙女士遇到了困难。按照规定,在同一地址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注销之前的旧证,但孙女士无法联系之前的经营者,旧证无法注销。监管干部在了解了孙女士的困难后,立即帮助其协调市场开办方及灞桥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市场开办方出具原经营者撤场停业情况说明及洪庆市场监管所出具的停业证明,孙女士快速办理了旧证的注销手续。

4月23日,孙女士成功递交许可申请。5月7日,孙女士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灞桥区市场监管局洪庆市场监管所监管干部的眼中,“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真正地站在群众的利益角度,为他们解决困扰他们的一件件小事,把监管做细、把服务做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解难、为百姓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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