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5月6日,福建省药监局公示药品第三方物流暨疫苗配送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药监部门现场检查人员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跟踪企业整改落实。
据悉,为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事后监管和疫苗储运环节质量管理,福建省药监局于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组织对部分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疫苗配送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此次被检查企业有7家,包括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福建康仁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中外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顺丰医药供应链(福建)有限公司。对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参照《福建省药品第三方物流技术指南(试行)》,重点检查其在机构和人员设置,质量管理与制度规定,设施与设备配备,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合法性、合规性以及遵守和执行药品GSP等情况。对疫苗配送企业,重点检查其遵守《疫苗管理法》、药品GSP、《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规规范情况。
飞行检查发现8个缺陷问题:个别企业库区分区分类及货位区域标识不够完善;药品堆码垛不规范;已办理验收的药品未及时移入合格区;质量管理制度内容描述、表达不贴切;培训记录不完整,对法律法规及第三方物流管理操作规程培训内容不全;结合药品第三方物流和自动化管理的相关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尚未建立健全;个别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对库存疫苗的有效期无自动跟踪和控制功能;验收人员未做到对生产许可持有人提供的疫苗温湿度证明文件逐一检查、核对;未对保温箱做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