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 郑铁峰)近日,浙江舟山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舟山海关、市文广旅体局等市消保委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一次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共计销毁2020年以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舟山海关、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罚没的侵权假冒伪劣酒类、食品(保健食品)、服装、建材、日用品、小家电及其他侵权假冒伪劣商品20余吨,货值180余万元。
据统计,2020年以来,舟山市相关单位立案查处各类侵权假冒伪劣违法案件217件,侵权假冒伪劣犯罪案件14起。其中,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117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罚款34.78万元,查处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件36件,案值85.17万元,罚没款36.25万元。
据悉,本次集中统一销毁是根据目前垃圾分类处置办法严格执行,对可焚烧物品和不可焚烧物品分别销毁,可焚烧物品碾压后焚烧发电,玻璃制品、塑料制品以及其他不可焚烧物品碾压后回收利用。由环卫部门和资质单位进行现场操作,确保销毁工作符合环保要求。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舟山市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环节侵权假冒集中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区域执法协作,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