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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4130家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

时间:2021-04-22 19:26: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4月21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决定吊销福建世纪联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130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据悉,福建世纪联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130家企业已连续两年未申报年度报告,超过六个月以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不在登记场所经营,亦无法取得联系,构成了《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2021年2月9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以公告方式将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告知上述4130家企业,这些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该局视为这些企业放弃此权利。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决定吊销上述4130家企业的营业执照。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该局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4130家企业如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该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4130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经营资格终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及注册号作废,其债权、债务应由依法组成的清算组进行清算,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据悉,上述处罚决定将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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