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 冯铁飞)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查处了山西省首例违规使用建党100周年活动标识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3月24日,中宣部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予以核准登记(以下简称“标识”)。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经检总队高度重视“标识”使用相关规定,针对印有“标识”的笔记本、档案盒等在太原市场的销售行为,于4月13日会同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在太原市长风大卖场、南中环街文具商场暗访摸排,最终将货源线索归集到太原市尖草坪小商品批发市场。
4月14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经检总队执法人员按照指示,在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小商品市场监管所的配合下,突击检查相关商户的店铺、库房,依法询问调查,对2922本封面印有“标识”或近似“标识”图样的笔记本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执法人员通过向商户索票索证发现,这批涉案笔记本货源来自省外。待进一步取证确认后,经检总队将追根溯源,将货源线索移送相关省市场监管局查办。
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的同时,以现场会的方式向商户宣讲“标识”使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共同维护“标识”使用的主题性、严肃性和庄重性,创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据了解,此案是山西省查办的首例违规使用建党100周年活动标识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提示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乱用滥用“标识”,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商家涉嫌在商业活动中违规使用“标识”,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