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刘传江)记者4月15日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信用承诺制为基础构建“极简审批”模式,推进政府职能改变。
据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积极探索“承诺即开工”“办照即经营”“承诺即换证”“准入即准营”“共享即惩戒”等信用承诺制改革,在全省加快构建以信用承诺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审批政务服务供给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办理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
此次信用承诺制改革包括五种类型:
容缺式受理。明确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法定条件基本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但部分材料欠缺且符合容缺受理情形的,行政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其需补齐的材料及承诺事项,申请人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后,行政机关可以容缺受理审批。
告知承诺制。明确对已经梳理公布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告知其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自愿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承诺即开工。明确新建工业项目实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的,申请人取得“标准地”使用权后,书面承诺可以达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审批条件的,行政机关可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建设,在竣工验收前办结所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即可。
办照即经营。明确对符合信用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申请人在取得营业执照、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可取得相关许可并从事相应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准入即准营”,有关部门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申请人提供满足许可条件的指导服务。
承诺即换证。明确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有效期届满的,诚信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违法经营而被立案调查或经营期间未受到行政处罚,且不需要现场核查的,申请人提交换证(照)申请和相关材料并书面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即可延续或者换发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