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3月22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通报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厦门原光植物油有限公司因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于2020年12月30日启动召回,截至目前共召回10.856公斤。
经查,厦门原光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批号:2020-05-13),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据悉,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该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启动召回,并向马巷市场监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今年1月4日,翔安区马巷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在对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后发现,该公司在生产时,有用外购的食品容器,由容器上的残留带入,导致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
针对上述情况,厦门原光植物油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坚决从采购源头入手,采购大厂正规产品,并在合同上约定杜绝“乙基麦芽酚”成分,提供保质保量的产品。坚决完善上游相关资质的索取、备案,留存相应的样品,以备质量查验,确保采购的原辅料没有质量问题。
在翔安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教育下,厦门原光植物油有限公司虚心接受,停业整改,停业整改期间完善公司以往存在的问题,改善硬件环境,完善软件意识,形成完整的食品安全生产体系,杜绝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整改期间主动联系监管部门,及时接受监管部门教育指导,真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的所有细节,少走弯路,早日成为放心企业,能在监管部门的验收认可下重新面向市场、面向客户。
厦门原光植物油有限公司表示,将完善公司的生产配料流程,完善调配间的容器清洁,杜绝二次污染,以保质量。产品生产后坚决留样以完善日后质量的追踪;对公司的软硬件整改的同时加强员工相应岗位的培训学习,形成全员食品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在日常生产中能生产出保质保量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