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刘如兰 记者张文章)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因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被当地监管部门责令全面召回。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省药监局协办通知后,迅速行动,全面排查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截至3月19日,下架101盒复方金银花颗粒并配合生产企业完成召回,有效控制风险。
2月下旬,福建省药监局综合处发出《关于协助召回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通知》称,该局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关于协助召回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函》,函告其辖区的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生产质量管理混乱、记录不真实、生产过程无法追溯,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为控制风险,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局已下发文件责令企业暂停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销售、使用并全面召回,并请求福建省药监局协助对该产品的下架及召回。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建省药监局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稽查办公室按照监管职责督促本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暂停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销售和使用,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下架及全面召回工作。有关工作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并督促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监督检查,消除风险隐患。通过对辖区230家零售药店和400多家医疗机构的排查统计,发现有5家零售药店曾向药品批发企业购进11批次共101盒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要求上述5家药店全部下架该产品,并配合生产企业完成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