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辽宁省葫芦岛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将今年3月定为“消费维权宣传月”。记者3月10日获悉,为纪念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葫芦岛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将重点围绕维权工作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据了解,在“消费维权宣传月”期间,葫芦岛市消委会将向消费者解读“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含义,在相关媒体刊发3·15纪念专刊;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维权投诉途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组织各大商业企业开展3·15宣传活动;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披露曝光;对2020年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十大预警。
同时,葫芦岛市消委会将依据监督职能,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集中的行业开展约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费教育,丰富消费教育形式和载体,促经营者筑牢安全底线,守法诚信经营。市消委会也将加强线上受理、在线调解工作,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葫芦岛市消委会秘书长高望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收集整理各成员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情况,消委会将挖掘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绩,再向各成员单位下发经验材料,让全系统共享维权宣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