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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后继续售假 广西发出首张终身食品从业禁令

时间:2021-03-11 17:50:00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李诚明 记者顾艳伟3月8日,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的信息显示,该市临桂区食品从业人员栗某某因制售假劣食品被判刑出狱后,继续从事“老本行”再次被查。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向其发出“终身禁止食品从业禁令”。据记者了解,这也是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的首张终身禁止食品从业禁止令。

临桂区市场监管和公安局机关对栗某某的制假现场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正在清点假冒伪劣食品。

据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6月4日,有群众举报称,临桂区某酒业经营部有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违法行为。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租用桂林市红星食品添加剂厂内的4个仓库进行检查。

在桂林市红星食品添加剂厂五号仓库内,执法人员发现,罩衣、天那水、手套以及喷码用的墨盒等造假工具一应俱全,有20个品种的食品被篡改生产日期,“吉年达”牌柠檬茶等5个品种的食品过期将近一年。另外,该仓库还有上万瓶不知名的红酒,后经检测为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属于不合格商品。

随后,临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十三号仓库又发现8115瓶“脉动”维生素饮料、4833瓶“红星”“牛栏山”“老村长”“老桂林”等白酒,经生产厂家及代理商现场鉴定,均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清点完成后,执法人员于当日对上述商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调查核实,该食品经营部负责人栗某某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食品经营部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没收涉案商品33312盒(瓶、罐),罚款人民币1812643.25元的处罚。

2020年12月18日,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栗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但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举行听证。

在调查中,临桂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早在2016年7月19日,粟某某曾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2020年12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粟某某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决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前,广西浦北县、凭祥市相关食品经营者因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并出售,被审判机关判处缓刑,并禁止在缓刑期间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的终身食品从业禁止令为广西首份终身食品从业禁令。

广西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表示,食品安全不得儿戏,栗某某不思悔改,出狱后继续从事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其主观恶意明显,对其发出终身从业禁令,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震慑其他违法经营者,也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食品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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