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邱伟东 记者张文章)“请立刻销毁这些槟榔。”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一便利店工作人员提出要求。
今年2月,海沧区新阳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个别便利店利用网络订餐平台上架销售槟榔。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马上到被举报便利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举报内容属实,当即现场开具责令整改文书,要求经营者纠正违法行为,立即下架槟榔。事后,新阳市场监管所进一步扩大范围,对辖区便利店销售槟榔问题进行全覆盖检查。
检查便利店货架发现违法销售的槟榔产品。
据新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介绍,早在1994年3月,厦门市政府发布《关于在本市辖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的通告》,禁止在厦门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1996年9月颁布并施行的《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重申了这一禁令。上述规定的制订初衷,更多侧重环境卫生整治的角度,但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升,禁止食用槟榔的目的更多转移到消除槟榔作为一类致癌物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负面影响上。
新阳市场监管所辖区有多个工业区,外来务工人员众多,其中不少有嚼食槟榔习惯的人员,也带来了槟榔销售的市场,辖区一些商贩便顶风违法销售槟榔。责令改正文书开具数日后,执法人员再次到涉事商家进行“回头看”,检查责令整改落实情况。执法人员在商家货架处未发现槟榔,但通过网络第三方订餐平台发现槟榔仍未下架。在深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商家仓库中,发现未予销毁或退货处理的各品牌槟榔一百余包。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并监督经营者现场对检查发现的槟榔进行销毁。
据了解,此次全覆盖检查,新阳市场监管所先后要求多家违法经营槟榔的便利店经营者限期整改,但复检发现仍有3家槟榔经营者限期未整改,新阳市场监管所决定对这3家便利店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