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为充分发挥规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引导规范乡村和农家乐设施的发展,为乡村旅游建设提供重要标准依据,日前,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农家乐等级划分于评定》两项地方标准,并将于2021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发展乡村旅游是当前旅游市场的迫切要求,是我国旅游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以特色餐饮、住宿为主体的农家乐也不断涌现,成为农民增收、乡村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晋城市乡村旅游发展形势良好,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晋城市政府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多层次、多领域明确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为晋城市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一条符合市情、顺应形势、前景广阔的旅游发展道路。
此次发布的2项地方标准当前立足于晋城市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充分吸纳了省内外乡村旅游设施、服务管理的经验,为晋城乡村旅游建设发展作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